網易發聲明炮轟陌陌創始人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喪失職業操守。一時間引爆輿論,評論稱網易丁磊個人心胸狹窄;原網易高管李勇、方三文紛紛表示我們都碰到了一個奇葩公司;駱軼航撰文《祝福陌陌 祭奠丁磊》。
網易選在大家都熟睡的時候發了一份聲明。在陌陌選擇赴美上市,并且公開招股書之后的一個月,網易表示,陌陌的創始人唐巖是違反了網易的競業限制,偷取公司機密,并且在此期間還因為生活作風問題被拘留。網易還表示保留就此問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網易聲明原文:
網易公司對前員工唐巖(陌陌公司創始人、CEO)在網易工作期間不法行為做出正式聲明:
1、唐巖自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期間在網易工作。2011年7月,唐巖擅自在外開設陌陌公司謀取私利。唐巖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獲取網易提供的各種信息、技術資源,私創“陌陌”,從而竊取網易公司商業利益,喪失基本職業操守。其行為違反《勞動合同》及對公司做出的在職期間競業限制的承諾,嚴重違背職業道德。
2、唐巖作為網易前總編輯,利用公司對其信任,向其妻(張思川)做創始人的四度(北京)廣告有限公司輸送上百萬元經濟利益。此行為涉嫌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腐敗,嚴重損害網易公司權益。
3、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還因個人作風問題于2007年被中國警方拘留10日。作為網易高級員工,唐巖未就此事向公司如實通報。目前,網易公司正在對此事件進行調查。
陌陌創始人唐巖喪失職業操守、利用職務之便實施利益輸送行為,對其工作8年的網易公司造成了名譽損失與商業損失。網易公司保留對唐巖在網易工作期間全部不當行為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特此聲明。
以下摘自陌陌招股書中關于網易指控的披露:
可能影響我們的品牌和聲譽,并對我們的業務和運營業績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負面宣傳
有關我們以及我們的客戶、管理層、社交網絡平臺或商業模式的負面宣傳,可能對我們的品牌及業務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我們不能保證平息這些與我們、我們的管理層和/或我們的服務有關的負面宣傳,以安撫投資者、用戶、客戶和平臺合作伙伴。目前已經出現了一些與我們公司以及對我們服務的濫用行為有關的負面宣傳,這對我們的品牌、公眾形象和聲譽產生了不利影響。我們可能會對這些負面宣傳展開防御性的媒體攻勢,尤其是當這些宣傳直接針對我們時。這可能導致營銷費用增加,并分散管理層的注意力,還有可能對我們的業務和運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2014年11月,我們的聯合創始人、董事長兼CEO唐巖收到了一家律師事務所代表網之易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發來的律師信。網之易是網易的關聯公司,唐巖曾經在2003年12月至2011年9月受聘于該公司。該律師信稱,由于唐巖2011年7月創辦了陌陌,并在2011年8月推出了陌陌手機應用,而當時的唐巖仍然是網之易的員工,因此認為他違反了與網之易簽訂的雇傭合同,違反了在任職期間不與網之易競爭,并全心奉獻于網之易的條款。該律師信要求唐巖立刻向網之易書面致歉,并保留網之易采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唐巖認為這一指控缺乏事實依據,因此希望積極為自己辯護。
我們不能預測網之易今后可能就這一針對唐巖發起的指控采取何種行動。倘若網之易通過訴訟繼續主張這一指控,我們無法預測訴訟的時長和結果。無論是非曲直,任何法律行動都會耗費時間,也會分散唐巖的精力,使之無法專心經營我們的業務。倘若網之易今后針對唐巖發起訴訟,他的聲譽將會受到損害,也有可能被判賠償損失和/或終止任何法庭認定的不當行為。另外,雖然這封律師信沒有將陌陌列入其中,但我們無法確保網之易今后不會對我們發起訴訟。任何訴訟都會令我們陷入負面宣傳,并分散管理層的注意力,還會對我們的聲譽、業務和運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有人認為網易的這種新聞的責任感很難讓人認同或者同情,因為創業者一直被媒體渲染的是弱勢的,例如陌陌在騰訊這樣的巨頭夾擊下能成長起來不容易,唐巖也一直處于對門戶模式不認可才離職,創業多苦逼老東家居然還在上市前搞他等輿論環境下,想來可以完勝網易,讓網易馬上啟動公關危機的預案!這樣的事情網易能想不到?但網易還是不吐不快一定要“聲明”出來,還是用的官方微信公眾號,或許這值得每一個做媒體搞新聞,還有動不動就說自己是自媒體的所謂“媒體人”真正思考一下,這或許是一種對新聞責任和敢于說出真相的勇氣,或許這才是真正的“有態度”!
也有認為在網易門戶人才流失最多的那幾年當中,一批又一批的人從門戶當中走出來,職位或高或低,部門各有不同。他們大多數人都創業去了。i 美股,陌陌,春雨,粉筆網,大可樂手機……這些公司并未形成一個“丁磊系”或者“網易系”,其聯系比較松散,不僅基本上跟老東家沒有任何業務關聯,有一些還是直接或間接的競爭對手。
究其原因的話,可能是門戶的這些人,當他們決定出來創業的時候,總是帶著一種希望——打破舊的思維框框,能夠活得不同凡響,活出不一樣人生的感覺,并且他們的決定從來都沒有因為包括丁老板在內的任何網易高層而妥協或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