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通、中國電信兩個運營商皆已開啟流量虛擬貨幣化的窗口,手機流量成為具備交易功能的“貨幣”。而流量虛擬貨幣化,是潘多拉盒子,還是運營商避免被進一步邊緣化的魔力棒,這一切都還是未知數。
12月1日,阿里巴巴集團聯手三大運營商推出面向網購用戶的“流量錢包”。用戶在淘寶、天貓購物或參加商家活動,就可以獲贈一定的流量。這些流量可像零錢一樣“零存整取”,快速提取到手機號碼或轉贈給家人朋友,兌換成聯通、移動、電信等運營商的全國流量包。
此前,中國聯通推出流量銀行、中國電信推出了流量寶,中國移動的流量800等等,都是流量貨幣化的實質性探索,而這“流量錢包”等于是為最近流量貨幣化的熱度又燒了一把火,比京東之前的170號碼與購物賬號捆綁賺流量向前了一大步。
流量的貨幣化是運營商流量經營向價值提升階段發展的必然產物。一般來說,流量經營主要包括三個階段,流量客戶增加、單客戶流量使用增加,客戶流量價值提升,通過幾年的努力,移動互聯網業務已經十分普及,客戶基礎與使用都基本成型,如何提升流量的價值就成為了運營商探索的重點。
4G時代,流量成為用戶關注的重點,在即將到來的大流量時代,為了全力優化流量生態系統,為用戶帶來前所未有的流量體驗,運營商及各互聯網企業將做出更多嘗試。
通常來說,流量貨幣化指的是,用戶持有流量,通過流量購買移動互聯網服務,同時用戶也可以將流量自由交易,對于包月的用戶每月消耗的流量并不固定,不足的流量可以向用戶或服務機構購買,多余的流量也可以交易給其他有需求的用戶。
因此,流量的貨幣化應該至少具有以下幾個特征:
1、流量可賺取:通過下載或其他付出,用戶能夠賺取到可支配的流量,而不僅僅是通過貨幣來購買。
2、流量可累積:流量是個人財產的一部分,可以進行累積,不會存在到期清零或上限封頂的限制。
3、流量可收益:未使用的流量可以通過某種方式實現收益從而保值增值。
4、流量可買賣:既然是個人的虛擬財產,流量的買賣就不應該被允許,但會有一定的程序和限制。
5、流量可轉贈:將流量轉贈或共享都應該是被允許的行為。
6、流量可消費:作為具有網絡消費上一般等價物屬性的流量,可以在虛擬網絡環境下兌換商品,從而實現消費的目的。
7、流量可繼承:流量的所有權歸屬用戶,當用戶換套餐、換號或換運營商時,這些流量應該可以被帶走或通過特定的形式進行兌換。
互聯網思維的快速滲透,給運營商帶來很多運營上的創意,由于應時而生,這些創意大都體現在了流量精細運營上。除了此次聯通推出的“流量銀行”,移動最近推出的余量轉移、流量轉贈和共享等,這些基于客戶關系、客戶個性以及實際需求的產品都來自互聯網的創新思路。
縱觀中國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長河,變革是一個永恒的主題。包括流量后向經營、流量可交易等在內的業務創新,是運營商在互聯網促動下做出的新嘗試,后續成果如何,尤其是打通三網流量的概念,更加需要運營商之間的合作才能實現。運營商在2014年年尾為大家打開了一扇流量交易的窗口,對于未來更多的創新產品,消費者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