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悉綜合環境保護部和財政部數據:2013年,全國排污費征收開單216.05億元,按照《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應當全部專項用于環境污染防治;而同期,國家財政的節能環保支出是1803.9億元。
2014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聯合印發《關于調整排污費征收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省(區、市)結合實際,調整污水、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污費征收標準,實行差別化排污收費政策,建立有效的約束和激勵機制,促使企業主動治污減排,保護生態環境。
實際上,自1982年國務院頒布《征收排污費暫行辦法》以來,中國的排污收費制度幾經變換:從“超標排放才繳費”到“凡排污者都需付費”,再到“根據污染物排放情況階梯式差別化排收費”,排污費已經逐漸成為我國籌集工業污染治理資金的渠道之一。

然而,排污費真的“全部專項用于環境污染防治”了嗎?這筆錢花到哪兒去了?其實一直以來排污費使用總是很糾結,早在三部門下發通知之前,北京市已在今年初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四項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收費標準,由0.63、0.63、0.7、0.875元/公斤,大幅提升至10、10、10、12元/公斤,為原標準的14-15倍左右,是全國最高水平。
從環保部公布的《2000-2012年各地區排污費征收情況》中可以明顯看出:2006年以前,北京市排污費連年過億元,甚至一度接近2億元,此后排污費逐年下降,隨后幾年則穩定在三四千萬元。但是在今年“最嚴懲罰”力度之下,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市排污費開單金額已達1.73億元,是去年同期的5.7倍。
那么這筆錢是否應該直接用于污染治理呢?有多少會花在大氣治理上呢?“如果把這個錢用于污染治理,那太少了。像北京這么大一個城市,每年1個億治理污染,根本不夠。如果把錢用在能力建設、培養人員隊伍上,對環境治理有間接作用。但是,應不應該用排污費給他們發工資?這就說不清楚了。”杜少中說,排污費的使用總是很糾結,一直以來都是“一事一議”,“哪里急用錢就先用到哪里”,沒有形成固定的章程和規范。
引自:百億排污費去哪了? 作者:林峰